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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特致残案重审 受害人获赔5.9亿元

福特致残案重审 受害人获赔5.9亿元

本周一,美国高级法院(U.S. Supreme Court)要求加利佛尼亚州的一家上诉法院重新审理关于福特Explorer的翻车致残赔偿案件。在该案件中,由于Explorer的车顶结构存在极大缺陷,导致一名女用户肢体瘫痪。经这家上诉法院重新审理,判定美国福特汽车公司赔偿受害人8260万美金(约合人民币5.9亿元),其中包含对这家汽车公司的5500万美金(约合人民币3.9亿元)的惩罚性赔偿。

2002年,该案件中的原告Benetta Buell-Wilson驾驶一辆福特Explorer在美国加州圣地亚哥的州际公路上正向东行驶时,为躲避路面上的某物体她采取了突然转向,结果发生了翻车事故,导致其胸腔以下部分永久瘫痪。最初,某陪审团判定Buell-Wilson女士获赔3.69亿美金(约合人民币26亿元)的赔偿,但这笔巨额赔偿在经过重新审定之后缩减了两倍,最新判定的8260万美金的赔偿是法院给出的最终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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